贵州大学 | 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每年 6 月份、12 月份分两次进行。 |
(一)学士学位授予只限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(毕业一年以内)。获得本科毕业证后参加最近一次学位课程外国语考试合格。 (二)通过学习培养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,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,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分析、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。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。 (三)通过成人高等教育,经审核准予毕业,其课程学习(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)和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培养方案应有的各项要求,表明确已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,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。 (四)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,必须通过省学位办公室组织的外国语学位课程考试并合格;通过国家大学外国语四级以上考试者,可免考外国语。先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,后取得本科毕业证的,以获得合格证年份起算,申请授予学位年份与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合格(大学外国语四级以上合格)年份不得超过三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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